聞櫻捧著一堆東西跑下來,心頭像揣了只兔子。 兔子在她心里蹦迪,蹦得她心跳加快,臉頰潮紅。 直到跑下來樓,再也看不見賀臻兩人了,聞櫻才慢慢回過味來:不對呀,她為什么要跑? 又不是她做了什么對不起賀臻的事。 反而是她看見了賀臻和初戀女友在一起。 最重要是,她和賀臻在2005年根本還不認識呢,他們就是兩個陌生人! 道理么,聞櫻都懂。 情感上的近鄉情怯,在那一瞬間操控了聞櫻的雙腳,讓她下意識轉身就跑。 現在稍微冷靜下,聞櫻想起剛才的事就非常尷尬了。 上輩子她和賀臻認識時,她已經是正式律師了,不說是業界大牛吧,那也至少是干練的都市麗人。 現在呢? 現在賀臻對她的第一印象肯定是很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