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零六十七章 和解
陳慶指頭蘸酒在桌上寫了兩個字,‘黨項’。
折彥質狠狠一拍額頭,自己真是當局者迷啊!自己是黨項人,那孩子眉眼間就有黨項人的血統,自己居然沒有看到最關鍵一點。
他頓時渾身精神抖擻,端起酒盞高聲道:“感謝大家光臨犬子的謝恩宴,在此我要向殿下賠罪,我用人不當,辜負殿下的期望,其次我也要向耶律知府賠罪,不該干涉他的職權......”
陳慶笑道:“一盞酒向兩人賠罪不行,換個大碗來,罰酒三碗,就算揭過了。”
“好!我就喝三碗酒!”
折彥質連喝三碗酒,眾人紛紛向他敬酒,不多時,折彥質喝得酩酊大醉,被家人抬進屋去休息。
........
次日一早,府衙開始重審姚大郎殺人桉,知府耶律乞顏親自主審,他并沒有一放了之,而是把事情審理清楚。
這個桉子其實也簡單,是由追債引發的殺人桉,除了三名無賴是人證外,另外還找到了兩名證人,他們都是難民,在遠處目睹一切。
耶律乞顏很快就把事情理得清清楚楚,根據三名無賴招供,他們把姚大郎灌得半醉后,借了三百文錢給他付酒錢,然后讓他寫了一份三百文錢的借條,并畫押按指印。
貓膩就在這三百文錢,他們故意漏掉了‘文’字,借條是三百錢,中間空稍微大了一點,事后他們在百和錢之間添加一個‘貫’字,就變成了借三百貫錢,所以借條看起來很確鑿,確實動了手腳。
無賴逼債毆打姚大郎吐血,姚松保護父親心切,和為首無賴發生沖突,無賴先砍了姚松一刀,姚松發起反擊,用匕首刺穿無賴心臟,導致對方死亡。
這里就有三個要點,殺人起因,殺人動機,誰先動手。
耶律乞顏首先做出第一個判決,姚大郎無罪釋放,并從沒收杜順家產中拿出三十貫錢作為姚大郎的治傷錢,杜順是這次事件的幕后策劃者,為主犯,雖然他已經死了,但本桉所需各種賠償,都從他家產中支付。
姚大郎并不感激自己的無罪釋放,他更擔心是兒子的判決。
死者曹二的家人在一旁等候,這時,司法官悄悄把曹二的兄弟曹泉叫到一旁,低聲道:“你們需要做一個選擇,一個是以罪為罰,一個是以錢為罰,要么判決姚松有罪,你們拿不到賠償,要么判決姚松過失殺人不追究,你們拿錢財作為補償,兩者不可兼得,所以需要你們選擇。”
曹泉想了想道:“如果認罪,姚松會是死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