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倒爺
馬克思說過,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家就會大膽起來。
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死的危險。
一塊電子表進貨價只要2-3塊錢,沈光林要求他們批發出去賣10塊15塊,零售價賣20塊30塊。
這一筆生意做完,即使還上沈光林的本金之后,凈利潤竟然還有兩萬多。
這已經跟黑皮大哥被沒收走的錢財一樣多了。
不分紅遲早會讓跟著打工的員工失去斗志,蘇有朋和沈光林每人先分了5000塊錢改善生活,然后給蘇有朋留下一萬做本金。
至于跟著打工的兩個小弟,他們參與了零售,已經賺了不少錢了。
時不我待,回來沒幾天的功夫,蘇有朋又帶著小弟們南下了,這次規模更大,人員更多了。
不但如此,蘇有朋真的聯系上了王是石,這個人是真的牛逼,自己從鐵路系統出去了,但是影響力還在。
尤其,他新勾結了一個女朋友,對方的父親是常委,紀高官,一方大員啊。
再次滿載而歸。
......
“沈老師,你賺了錢想干啥呀。”
“娶媳婦。”
“我也是!”
第二波分紅沈光林和蘇有朋每人又分了5000。
有了錢的蘇有朋就真的讓老娘幫著相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