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上天無眼!
都衙有都衙斬決的理由,刑部也有刑部否決的理由。
都衙給出的理由出的理由是,周處醉酒縱馬,致人死亡,后來又意圖逃竄,拒捕襲捕,行為過于惡劣,當處過失殺人的極刑。
刑部沒有批示,原因是周家賠償給死者家人一大筆錢,那老者的家人出具了諒解書。
一般情況下,對于過失、非故意殺人,只要能取得家屬的諒解,官府在量刑之時,便會極大程度的輕判。
一旦周處獲得了死者家屬的原諒,他必然可以逃過一死。
這是合乎律法的,哪怕是李慕經歷過的后世,也是如此。
李慕回到都衙,張春搖頭說道:“沒辦法,死者的家境并不好,周家給他們賠了一大筆銀子,足以讓他們一輩子衣食無憂,死者的家人出具了諒解書,刑部酌情輕判,處以周處流刑,前往九江郡服三年勞役……”
王武嘆息口氣,補充道:“九江郡……,都是新黨的人,周處只不過是換了個地方快活,九江郡遠離神都,周處在九江郡,會比神都更舒服……”
孫副捕頭走進來,對李慕道:“李捕頭,外面有人要見你。”
李慕走到衙門口,看到一對中年男女,領著一對七八歲的男童女童,站在衙門外面。
李慕看著他們,問道:“你們是?”
中年男女跪在地上,那男子面露羞愧,說道:“李捕頭,我們不是為了銀子,您斗不過周家的,神都沒有我們可以,但絕不能沒有您,請您原諒我們……”
中年男子一開口,李慕便明白了他們的身份。
他們是那老者的家屬,收了周家的銀子,出具了諒解書,周處才從死刑改為了流刑。
李慕扶起他們,說道:“我知道,你們沒有什么錯,節哀順變……”
他能夠看出來,這對夫婦的話是發自真心,沒有半點虛假。
雖然李慕也希望周處這樣的人,能被盡早處決,以免日后繼續禍害百姓,但對他們一家來說,死者不能復生,目前的結局,是最好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