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她接手原主的工作,因為原主的工作態度不認真,導致合作商不滿,也是賠了不少違約金給公司。而且她參加《巔峰挑戰》和其他工作的錢,還得分一半給公司!合同上的條約都是些霸王條款啊,完全就是把藝人當做羊毛來薅!薅她羊毛?她活了這么久,只有她薅別人羊毛的份兒!“違約金要五百萬。”陶安說。“簽了新公司,我的工作收益還是要和人家分成啊。”秦箏轉頭看向她,“我不想把錢分給別人。”就算她只參加《巔峰挑戰》,那也是一筆非常可觀的分成!“那你可以成立個人的工作室,以后我們單干。”“可以。”秦箏打算回去問一下姜堯,他對開公司的這種事比較熟悉。“到時候,你以工作室的名義和《巔峰挑戰》重新簽訂一下合同。”陶安對她說。目前看來,《巔峰挑戰》是秦箏最賺錢的一個項目,也是唯一會去參加的節目,她對其他工作也不怎么上心。成立自己的工作室,就不會有這么多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