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擅長唱歌,曾經在那學校的湖泊旁,柳樹下,他曾拿著一把別人拋棄的爛吉他,給她唱著‘李香蘭’。 他還擅長雕刻,曾經在她生日的那一天,他曾用一塊松木,雕刻出了一個她,送給了自己。 他還擅長畫畫,有一次,他們去寧海的海邊,她坐在那海邊的一塊石頭上,海風吹拂著她的長發,夕陽的余暉灑落在她的臉龐之上,他把她在夕陽之下的背影,永恒的鐫刻下來。 那個時候,真的很美好。 也是她,一輩子,最快樂的時候。 可是,好景不長。 她的媽媽生病了,需要錢,需要幾萬塊錢做手術。 她們沒有錢。 她又再一次,明白了錢的重要性。 那個時候,有一個富家子弟在追求她。 那個富家子弟,和別人打賭,說要1個禮拜之內追到她,讓她做他一個禮拜的女朋友。然后,那幾萬塊錢,他給她出。 夏嫣然同意了! 于是,夏嫣然做了那個富二代一個禮拜的女友。 當然,那一個禮拜,他們并沒有做什么。 最過分的一次,是在圣誕節的前一天,富二代開著車,邀請她去酒吧玩。 她剛上副駕駛,那個富二代便想要強吻她,她連忙反抗。 她將那富二代推開,然后,下了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