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管理員自殺案(上)
第四個原因:十一點二十八到十一點四十五分警察到來期間,有三個人在大廳等外賣。詢問后得知管理員不允許外賣人員進入公寓,住客只能在公寓門口等外賣人員。三人證明在他們等待時,沒有看見任何人進出管理員的房間。
之所以有這樣的規定,是有住客反應自己的郵箱被人翻過,管理員逮住了一名外賣員工盜竊郵箱。外賣員聲稱自己等電梯時好奇看看,最后因為沒有證據證明外賣員盜竊郵箱,此事不了了之。但為此公寓多了一條規矩,為了住戶的安全考慮,十一點之后,非住戶不能進入公寓。自己點的夜宵只能自己到門口拿。
如果不遵守公寓樓的規定,管理員會記錄上報,住戶有可能被取消租賃資格。這棟公寓樓租金很低,環境不錯,地理位置也很好,因此大家都不想招惹管理員。
梁襲問:“這規定是管理員規定的嗎?”
貝克回答:“是管理員在住戶群里提出,多數住戶表示同意和支持后開始執行。也有少數住戶有意見,不過考慮到大家的安全,他們和管理員協商自己下樓拿外賣,管理員同意。”
梁襲問:“大廳沒監控嗎?”
貝克道:“壞了,一個月前報修,市政廳的工作效率你懂得。公寓樓只有電梯有監控。”
梁襲問:“三名住戶互相認識嗎?”
貝克回答:“經過我們調查,未發現他們認識的證據。一位是銀行新入職不到三個月的柜臺職員,一位是十八線女龍套,一位是餐廳服務生,分別住在公寓樓三個不同的地方。除了他們之外,這個時間段還有兩名住戶下班回家,他們證明當時沒有問題。”
貝克道:“因為自殺死亡,管理員的家屬無法拿到保險金。根據我們調查了解,管理員和丈夫七年前分居,管理員日常沒有娛樂活動,大部分時間都在公寓樓內。我們走訪了20戶住戶,他們對管理員沒有好感,也沒有惡感,甚至部分人沒和管理員說過幾句話。”
梁襲問:“法醫怎么看?”
貝克道:“管理員體內有超過正常量兩倍的安定藥成份。因為尸體在死亡之前進行過緊急救護處理,法醫無法推測出管理員割脈的準確時間,因為鮮血和水泡在一起,無法推測出準確的出血量。我們當時推測他殺的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三位等外賣的人合謀殺死管理員,互相證明。第二種可能,有人在十一點二十八分之前殺死管理員。”
梁襲道:“但都不成立?”
貝克道:“第一個可能,我們找不到三人認識的證據,甚至是認識的時間線。同時我們還要考慮十一點半16樓情侶男打給管理員的電話被管理員接聽,還有警察到達的時間。另外還有下班回家的兩名住戶。”
貝克意思是如果是三人合謀,風險性極高。他們28分左右陸續到大廳等外賣,需要幾分鐘時間布置自殺現場,期間他們無法得知有沒有住戶出入,一旦有住戶證明當時只看見兩個人或者沒看見人,他們就栽了。其次是30分的電話,16樓小哥確定是管理員接的,代表管理員還活著。這時候3個人全部在大廳。因為16樓女子的折騰,15樓的住戶報警。假設15樓的住戶早一點報警,或者晚一點報警,3個兇手留在大廳沒有任何意義。
貝克道:“第二個可能剛才說過,16樓小哥非常確定是管理員接的電話,對方說話有含糊,但肯定是管理員的聲音。假設有人28分之前殺死管理員,28分后3住戶下來等外賣,那30分的電話誰接的?就算是兇手接的,兇手怎么離開管理員房間不被3住戶目擊?警察到達后搜查了房間,沒發現有其他人的存在。”
也考慮到兇手混入等外賣的兩人中的可能,但電梯監控沒有損壞,記錄了三人離開電梯進入大廳的時間。無論怎么分析都不可能他殺,只能是自殺。
梁襲問:“有沒有非自殺的說法?比如中了彩票,明天約好朋友一起出去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