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零二章 春雷滾滾
你秦德威完全可以辯解說,都是下人們私自動手的,你這個老爺不知情!你為什么不這樣自辯?
屠僑見毛尚書卡了殼,就接過話頭問道:“奚元任尸身藏在何處?有人說,秦府馬車載著大缸出城,然后不知去向,是否與此有關?”
秦德威不耐煩的回答說:“證據是用來確認罪狀和指認犯人的,但我都已經主動承認罪狀了,你們還要什么證據?不顯得多此一舉么?
所以就別走這個形式了,直接按罪名宣判就行了!”
這時候毛伯溫緩過神來了,今天的官司又不止人命案,便繼續審問道:“人言你反對和妨害祈雨,可有此事?”
秦德威斬釘截鐵的說:“我確實反對妖道段朝用,更反對用段朝用主持祈雨!至今仍不悔改!”
然后這個問題就沒什么值得繼續問的了,總不能在刑堂上逼著秦德威承認“反對道教反對祈雨”,那不就成屈打成招了嗎?有悖嚴閣老“秉公辦案”的指示。
就算想讓皇帝理解成“反對道教反對祈雨”,那也要看嚴閣老在另一個戰場的本事。
于是毛尚書就發現,審問好像就可以這樣結束了?該問的都問了,該認的都認了,還能審什么?
可這過程也太短了,顯得倉促草率,一點都不符合“三堂會審”的隆重莊嚴氣氛!
三位主審正彼此使眼色,互相詢問的意見時候,忽然又聽到站在月臺上的秦德威催促道:“別浪費時間了,你們三法司趕緊商量下,然后宣判吧!”
毛伯溫忍無可忍的拍案道:“囚犯肅靜!”
秦德威質疑道:“堂上諸公審又不審,判又不判,卻是何故?”
毛伯溫揮了揮手,對獄卒說:“將人犯帶下去!”
被拖走前,秦德威高聲叫道:“還是我告訴你們怎么判!我有金書鐵券,如果有毆死人命之事,可以免罪兩次!直接判無罪就行了!
至于反對段朝用的祈雨事情,你們如果不知道怎么判才好,就從故紙堆里翻出作廢許久的八議條例。
其中議賢,議能,議功,議貴,議勤五項都可以用在我身上,足可用來對皇上有個托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