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請說出你的故事
秦德威擺出極端憤怒的模樣,對賈郎中開口答辯道:“關于晚生動手毆打李開先之事,其實別有隱情!
此人辱及家父母,以家父母來威脅晚生,簡直形同禽獸,令人發指啊!
為人子者,晚生焉能無動于衷乎?不得不憤而出手,阻止惡賊繼續污辱父母,此事兩個隨從皆可為證。”
作為一個專業狀師,秦德威很清楚,在這個案子里,自己打人是一個明確事實,否認毫無意義。
所以雙方在審案階段所能做的,就是陳述各自的邏輯,然后看主審官采信哪一個邏輯。
或者說,兩邊圍繞著“秦德威打李開先”來講故事,看誰講的更好,更能忽悠住主審官,或者更能煽動輿論。
并不是笑話,在雙方都有背景的情況下,我大明判案的內在邏輯就是這樣的。
這叫情與理相結合,不理解這點,就不是一個合格的大明狀師。
所以秦德威的思路就很明確了,圍繞“孝”來講故事,這是個份量很重的字。
如果在涉及父母的情況下,兒子做出過激反應,常常就會法外開恩,從輕或者免于處罰。
賈應春聽完秦德威的故事,又看了看李開先寫的文本,辯駁道:“但據李開先所言,他只是因為文壇之爭與你產生口角,也有戶部主事呂高為證。”
秦德威愕然,這李開先比自己想象中的還有點不要臉皮啊?
他秦德威只是在原有事實基礎上稍微有點藝術加工,說李開先“辱及父母”,所以自己才會動手。
而李開先居然無中生有,直接說“因為文壇之爭產生口角”,這踏馬的不但是侮辱自己的人格,還是侮辱自己的技術!
如果照李開先這個邏輯,自己根本就別想脫罪!
于是秦德威就辯解道:“李開先說晚生因為口角紛爭打人,這于理不通!
但凡熟悉晚生的都知道,晚生絕對不會因為口角紛爭說不過別人而動手,向來都是別人說不過我才想動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