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6、被記恨的洛克(第二更,求全訂!!)
格溫說道:“本·帕克先生很勇敢。”
洛克瞥了一眼:“你說勇敢,我說魯莽。”
格溫微微一愣,看去洛克:“換做是你,你不會嗎?”
洛克搖頭,然后嗤鼻一笑:“喬治會同意我的觀點的。”
瘋了嗎?
一個手無寸鐵的人,在遇見持槍搶劫的強盜,不乖乖的認慫,直接上去莽,以為是在拍電影,還是打算賭那個搶劫犯的槍里沒有子彈?
洛克直接說道:“當然了,如果是我,或者是喬治的話,那個人,是沒有機會拔槍的。”
他的拔槍術天下無雙。
喬治,是紐約警署系統出身,一手拔槍術雖然和洛克還有一點兒差距,但對付一般的小蟊賊,是已經夠用了。
洛克能用零點五秒直接將一個人打成篩子。
喬治也不差,只需要一秒鐘就可以打光一個彈夾。
本·帕克?
年紀也不小了,而且手無寸鐵,面對一個蒙著面,但感覺就是年富力強的年輕強盜,而且還是個持槍的強盜都敢直接上去,這是勇敢嗎?
洛克可不覺得。
最起碼,那個被搶的便利店主,恐怕也不會這么認為的。
甚至……
這如果是在東國的話,那個便利店主估計都要罵街了,因為,換做東國,恐怕,他也會被起訴,然后,要人道的賠一筆錢了。
被搶劫的是他,人道賠錢的還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