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怪魚
“法林”在迷霧海群島的土著語里有香氣與甜味的意思,圣提克島盛產(chǎn)丁香、肉豆蔻、胡椒等香料和甘蔗等榨糖類植物,水果則以香蕉和葡萄為主,其余種植棉花。
看著海岸線上那一棟棟白墻紅頂?shù)慕ㄖ粗劭谀且桓U、一面面風(fēng)帆和還在噴薄霧氣的大量煙囪,盧米安低笑了一聲道:“當(dāng)初給這座城市命名的羅塞爾大帝可能沒有想到,‘法林’竟成了土著語最后的殘留。”
在一代代文化侵蝕政策下,當(dāng)前的群島人都只會講因蒂斯語了,從好幾代人前開始,他們就已經(jīng)不會自己的母語。
那些生活在山林里的原始部族里,可能還有掌握著土著語的長者,但所有殖民城市和周圍的種植園內(nèi),只有一種語言。
那就是因蒂斯語。
當(dāng)然,在迷霧海群島,會有一些非常少見的因蒂斯語詞匯,它們是因蒂斯語和土著語結(jié)合的產(chǎn)物,出了這里,很少有因蒂斯人使用。
“你要下船嗎?”盧加諾詢問起盧米安。
“飛鳥號”要停靠到明天下午才會離開這個港口。
“當(dāng)然,來了法林,怎么能不品嘗一下這里著名的金索姆?”盧米安饒有興致地說道,“你是帶著路德維希和我一起,還是留在這里照看他?”
迷霧海群島有著因蒂斯最好的甘蔗,用它們的糖漿釀造的糖酒遠近聞名,被稱為‘金索姆’。
盧加諾本能想跟著雇主,覺得在既有能力又足夠果斷的盧米安身邊更有安全感,但這名“醫(yī)師”略一思考,又認為還是留在船上好。
自己的雇主是很厲害,但惹事的本領(lǐng)同樣不小!
給路德維希留下了晚餐的足夠開銷和足足兩頓夜宵的食物后,盧米安以白襯衫、黑馬甲、深色夾克和同色長褲的形象,沿舷梯走下了“飛鳥號”。
特里爾早到秋天,氣溫已然偏冷,迷霧海群島卻仿佛還在夏末,空氣里有炎熱在流淌,又很快被刮過的海風(fēng)吹散。
盧米安漫步著走出了港口,看見一位皮膚棕黑臉有皺紋的土著老太太在街道對面賣偏金黃色的草帽。
這是用當(dāng)?shù)匾环N名為“金葉”的植物編織的,很受來往的“永恒烈陽”信徒們喜愛,買上一頂,會有太陽就在自己頭上的美好錯覺。
盧米安覺得戴草帽挺有意思的,花費5個里克買了一頂,蓋到頭上,慢悠悠踱步至附近的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