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越坐在辦公桌后,伏在桌上寫著。 這是他的一個習慣,不管是寫歌還是寫節目臺本或者創作電視劇劇本,沒有特殊情況的話,都是親自手寫。 因為手寫出來的劇本,能夠讓譚越傾注更多的心血。 電腦打出來的字,代入感不強烈。 “呼!” 譚越長出了一口氣,放下了手中的筆。 輕輕轉動了一下發僵的脖頸,有嘎巴嘎巴的響聲。 伏在辦公桌上的時間太久了,身體都有些扛不住。 不過好在劇本終于寫完了。 長期用手寫,讓譚越寫劇本的速度越發的迅速。 坐了一會兒,譚越就拿起劇本,站起身,在辦公室里來回走了起來,一邊放松一邊檢查著劇本。 譚越檢查的不是錯別字,主要是故事的情節梗概。 其實在他寫劇本的時候,就已經在不斷的檢查并且糾正前文了。 總是趴在桌子上書寫,對身體的要求還是很高的,一般缺少鍛煉的人,還真應付不來。 一邊在辦公室里來回踱步,一邊看著劇本,有覺得還不足的地方,便用筆標出來。 總共標了三個地方,譚越就再檢查不出什么問題了。 回到辦公桌后面重新坐下,又拿起筆開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