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八章 演唱會
他的歷次演唱會,還沒有這么多人來聽過,雖然以前來聽的人也不少,但卻不像現在這樣多,一票難求。
究其原因,張文華知道,這都多虧了譚越和魏宇。
張文華道:“之前我一直都盯著網上呢,之所以能有這么多人,就是因為今天是雙十一,咱們公司給我做的這個雙十一標語,簡單上口而且易記。這個標語,我還要多謝譚總和魏總呢。”
魏宇笑著連忙擺手,道:“這個和我關系可不大,都是譚總指點的好,現在我聽說圈里有公司要給歌手搞什么雙十二演唱會呢。”
譚越哈哈笑了笑,道:“我當時也就是隨口一說,沒想到魏宇就用了,效果也出乎意料的好,沒有魏宇,我說了也就忘了,根本起不到作用。”
譚越說完,看向張文華,問道:“張老師,剛才你打電話,是有什么事嗎?”
魏宇也看向張文華,剛才張文華打電話的時候,表情不是很好,好像出了什么問題。
張文華搖了搖頭,表情有些無奈,道:“給李志打電話呢,這家伙居然才剛睡醒,這特么......離演唱會開始還有半個小時。”
魏宇同樣也是眉頭一皺,道:“來得及嗎?”
張文華道:“來得及,畢竟他是演唱會中間才上場,只是這家伙辦事,也太不靠譜了。”
譚越疑惑,問道:“李志是怎么回事?”
張文華道:“這次演唱會唱的歌有點多,時間跨度比較長,我就邀請了李志來給我做助唱嘉賓。”
譚越點了點頭。
李志不是璀璨娛樂公司的人,張文華邀請李志來做助唱嘉賓,估計是和李志的私人關系不錯。
李志,華語樂壇小有名氣的歌手,擅長唱搖滾歌曲,為人豪爽灑脫,還有就是愛喝酒,經常被狗仔們拍到在京城某個小酒館、小巷子里喝酒。
對于李志,譚越并不熟悉,只要不耽誤事,那就行。
和張文華說了一會兒話,譚越就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