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林玥明,姐姐;虹虹=林玥虹,妹妹。 她們的母親,林洛嬌,單身。 名牌大學畢業,丈夫犯罪,被擊斃。 她涉嫌窩藏罪犯,實際上是不知情。 判了兩年,緩刑一年。 因為當時,懷有身孕。 林洛嬌原來在一家房企做執行總裁,年薪頗高,丈夫的事發,工作丟掉了。 只能屈身于一家服裝廠里,做縫紉工。 能力很強,三年內,做到車間主管的職務上。 女兒們,生下來就沒見過父親。 為了女兒,她也是蠻拼的。 拼命的賺錢,送她們上挺好的幼稚園。 為不耽誤時間,連女兒都寄養在母親那里。 因為甜甜和她女兒們是好朋友,所以,宋三喜愛屋及烏,打算拉她一把。 優勢是:林洛嬌懂房地產。 宋三喜還沒來得及敲門,便聽到里面一個男人在說: “林洛嬌,你別不識好歹啊!沒有我楊大禮,你能成為我服裝廠的主管嗎?” “能有人敢收留你,給你一份工作嗎?” “從了我,呵呵,廠長的位置是你的,廠子一半給你。這還不夠嗎?” 楊大禮? 宋三喜眉頭一皺,這不是有容電器廠的廠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