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聞櫻的劇本報酬
公司現在剛剛成立,等真正運營后,李振濤還會聘請專業的管理人員,他自己則逐漸不再干涉天驕的日常業務。
從李振濤需要避嫌方面說,不走以往的關系,選擇由找陳茹牽線貸款也不奇怪。
聞櫻當然不會拒絕。
她相信陳經理也不會拒絕。
相互幫忙才是朋友,不管是哪一方單獨付出得不到回報,時間一長友情都會完蛋。
聞櫻改了幾遍的劇本被張編劇和袁鳳薈認可后,李振濤終于和她談到了報酬問題,他給聞櫻準備好的合同上,寫的是50萬特許權使用費。
編劇的報酬不同于稿費,聞櫻又沒有單位掛靠,這項收入就屬于“特許權使用費”,李振濤是不會允許聞櫻逃稅的,小小年紀,怎么能有這樣的污點?
其實現在的內地娛樂圈,還在流行“稅后報酬”那套標準,給演員和導演等重要人員開的大多是稅后報酬,如果一個演員的片酬報價是200萬,那意味著他拿到手的錢要有200萬,交稅的事由劇組片方承擔,片方不交,演員也不交,稅務不查還好,只要一查,沒幾個明星在稅務方面的屁股是干凈的。
李振濤可以給聞櫻一個稅后50萬的報酬,他不是吝嗇,他只是覺得聞櫻拿到了50萬的整數,習慣了拿“稅后報酬”,對交稅的事沒有直接經歷,以后容易踩坑。
“你這稅可不能少交,50萬的劇本,你拿到手只有40萬出頭……”
李振濤還想和聞櫻解釋下其中的彎彎繞繞,聞櫻哪會不懂?
她這個劇本,哪怕寫得再好,其實都值不了50萬,這個行業就是如此現實,不寫出熱播劇證明自己的實力,再好的劇本都賣不上價。李振濤愿意出50萬,是認可她,照顧她,強行把她的身價抬到和張編劇一樣高,以后誰再找聞櫻寫劇本,哪怕沒給夠50萬,肯定也不好意思只給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