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雖然很討厭王興學,但他有些話道理是對的。他說過有共同的利益才有共同的奮斗目標,想讓人心甘情愿的為你做事,那就要給足夠的利益去驅使。所以我的新公司給你百分十的股份,你放心這一點我不會對外宣傳,當我有什么需要幫助的時候,你盡量幫忙就行。萬一綠纜公司你待不下去了,你大可以到我新公司來上班,總經理的位置可以隨時給你讓出來。”“我白拿百分之十啊,這么好……還說不是賣身契?你是不是想包/養我啊。”任飛調侃的問道。“我如果回答是呢?”高瑩然笑盈盈的看著任飛。“可我這個人骨頭硬,吃不了軟飯啊,太可惜了。”任飛笑道,把合約退了回去:“這合同還是算了,咱們是朋友,你有需要我一定幫忙,犯不著給我百分十的股權,朋友之間扯上利益關系,那友情就變質了。”高瑩然有些詫異:“你真不要啊?要是到百分十的股權,每個月都能拿好幾十萬的分紅呢。你看看你現在連一個包都買不起,還怎么討女孩子歡心?”任飛笑著反問到:“那你跟我在一起開心嗎?”“還行吧,反正比跟王興學在一起開心。”“那王興學給你買包了嗎?”“買了。”“那我給你買包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