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安易取出一份御史大夫顏真卿簽發的協助調查書,有御史臺大印。 李峴心里明白,只要蓋上御史臺大印,那就是證據確鑿的案子了,只是因為自己地位高,才稍微客氣地用了協助調查字樣。 李峴哼了一聲,“我犯了什么罪,要被帶去御史臺調查?” “不是什么罪行,但和李尚書的身份不符,有失官德,李尚書認識一個叫李長昆的十歲孩子吧!” 儼如迎頭一棒,李峴登時感到天旋地轉,他隱瞞了整整十年的私生子終于曝光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