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投案自首
門外頓時有人叫喊道:“說得好!說得真是好!”
不是馬小義是誰。
同時門口又響起陣陣議論之聲。
確實!
這極其不合理。
意義何在?
然而,憑借關系站在公堂側門的許芷倩,卻是暗暗著急,心想,這番說法,雖通情達理,但缺乏證據,能夠證明李四是受到欺騙,而不是自己失誤所造成的,他若想憑此打贏這場官司,那真是癡心妄想。
呂公著連拍三下驚嘆木,待門口肅靜之后,他又向李四問道:“李四,你們當時是如何商談的?”
李四答道:“俺當時與那陳員外談得是用妻子抵償所有債務。”
呂公著又問道:“可是據本官所知,當時有宣讀人,宣讀人有無讀錯?”
李四搖搖頭。
呂公著問道:“既然你聽到他讀的是本金,為何當時不提出異議?”
張斐馬上搶先言道:“回稟知府,李四從未讀過書,他不知本金與債務的區別,而那宣讀人也未做進一步解釋,故我以為宣讀人也應該為此負責?!?br/>
呂公著一拍驚嘆木,叱喝道:“你看看第一份契約,上面清楚寫明本金與利息的關系,你叫本官如何相信,他不知本金的意思?”
張斐道:“李四簽了第一份契約,不代表他就知曉其中含義。”
“那他就應該找人問清楚,這不是理由。”呂公著又向李四道:“李四,你還不從實招來!”
李四嚇得一抖,忙道:“小民是明白,但是小民當時念及妻子,故沒有在意?!?br/>
張斐激動道:“反對!我反對!知府此言,帶有威嚇,這不公平,我要求李四此言不能作數?!?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