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七章 法與現實
張斐微微皺眉,問道:“那調戲婦女呢?”
四人又是面面相覷。
那蔡卞訕訕道:“回老師的話,這目前還沒有因言語調戲入贅的條例,最低的入罪要求,都必須是女子受害身體上的傷害。不過我知道曾經也有過一個判例,就是一個女子受到言語輕薄,而選擇輕生,官府之后便追究那男子強奸未遂罪,但顯然也不適用于這種情況?!?br/>
這個判例,其實是在遵循禮法中貞德,女子不堪受辱,選擇自盡,這就是一種貞德表現,那么官府就有權追究責任嫌犯責任。
簡單來說,言語輕薄,這并不犯罪,但如果導致對方自殺,你就可能會被判重罪,因為律法中有規定,強奸未遂,至傷者,至死者,是要判故殺或者過失殺罪名的。
言語輕薄是不是一種傷害,就得看最終的結果。
如果女子因為你的言語,自殺,那可能就是一種傷害。
許芷倩道:“但是庭長可以給予判例?!?br/>
蔡京立刻道:“目前朝中、民間皆是狎妓成風,且大小酒館都有陪酒女子,如果給予此判例,只怕會引發軒然大波,那陸邦興所言,也并非是恐嚇之語。”
因為這種事,在當下的環境下,是太容易發生,若是給予判例,那雙方都把握不住。
也不好去斷定這到底算不算輕薄。
張斐點點頭:“若從刑事入罪,的確是過于嚴格,也與當下環境不合,那么就只能從民事方面入罪?!?br/>
蔡卞道:“老師是說讓他們賠償韓冬娘?”
張斐點點頭:“也只能如此了?!?br/>
許芷倩補充道:“必須讓他們賠禮道歉?!?br/>
張斐瞧她一眼,沉吟少許,點了下頭,拿著木槌一敲,朗聲道:“經過本庭長和極為助審官的商量,首先,曹警司所為,是完全合法合規的,且秉承皇家警察的精神,也就是為陛下捍衛子民的權益。
而被告孔泰、孫晟二人在街邊尋釁滋事,驚擾市集罪名成立,但由于他們的舉動未有引起多數人恐慌,屬情節較輕,故判處其二人勞役七日,以示懲戒。
此外,雖然韓冬娘是一名歌妓,哪怕在她的工作當中,可能需要陪酒,但她亦有捍衛自己尊嚴的權力,尤其是當時案發地點是在大庭廣眾之下,而孔泰、孫晟二人的行為,已經嚴重威脅到韓冬娘,以及可能會給韓冬娘今后的生活帶來困擾,故此二人必須向韓冬娘公開道歉,澄清此事,以及賠償此案給韓冬娘帶來的一切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