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章 收網
非但如此,他職權就是跟所有人作對,除張斐這個隱形大佬外,不需要與任何人拉近關系。
但蘇轍也是一個猛人,沉眉道:“逃稅亦屬刑事案件,我們檢察院是有權介入調查,到時我會去皇庭商議,許多事是由不得你們稅務司。而且,如果你們稅務司濫用執法權,我們檢察院同樣也會進行起訴。”
這話不投機半句多。
陳明拱手道:“若無其它事,在下就先告辭了。”
“不送!”
蘇轍憤怒地揮袖,然后轉過身去。
陳明走后,蘇轍立刻就趕去皇庭,這種案件,你怎么能夠撇開我們檢察院,說好的相互督促呢?
見到張斐,蘇轍二話不說,就是連珠炮一般的質問。
因為稅務司雇傭的邱征文,要說你張三沒有里面安排,蘇轍還真有些不信。
“蘇小先生請息怒。”
張斐安慰了一句后,又道:“檢察院絕對有權且必須介入此案調查,因為稅收乃是國家、君主、百姓的核心利益,誰也不能將檢察院拒之門外。”
蘇轍雙手一抖,問道:“那現在是怎么回事?”
張斐解釋道:“但是這與稅務司請誰進行訴訟,又是兩碼事。陳稅務使只會在乎稅務司的利益,他們雇傭誰來訴訟,那是他們的權力,可沒有條例規定,官府若要進行訴訟,就必須通過檢察院起訴。
但這也無礙檢察院行使起訴權,因為檢察院的起訴權是不受到任何人限制的,即便當事人都不能去阻止檢察院進行起訴,這是權力,而非義務。
故此檢察院還是可以針對此案進行調查,如果到時檢察院認為稅務司的訴訟不夠全面,以及其中徇私枉法的現象,也可以對其中任何人進行起訴,只有檢察院掌握證據。”
關于檢察院的起訴權和珥筆的起訴,那是兩回事,對于珥筆而言,如果當事人不告,珥筆就必須撤回,二者是雇傭關系,但是檢察院不一樣,他是擁有這個權力的,只要觸犯刑事條例,被害者告與不告,跟檢察院起訴與否,都沒有太多關系。
檢察院維護的是國家利益和國家法律的,只要有人違法,且檢察院手握證據,就必須要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