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飛老老實實, 把“撈外快”的來龍去脈,全都如實招供, 這里面,他沒再提“瘦猴”的事, 銷贓大概十五六塊,確切金額記不太清楚。 比照前后兩份口供,老官差確定, 創新廠保衛科送來的“筆錄”,漏洞百出,后一份更接近真實。 比如,三年銷贓金額,一共666塊錢, 純胡扯! 正經人,誰能記得這么清楚? 還有,王小飛今年18歲, 但他16周歲,才進廠當學徒,滿打滿算只有兩年, “三年”的說法,完全站不住腳。 話雖如此, 但,王小飛盜竊銷贓,是確鑿無疑的, 鑒于犯罪金額不大, 夠不上判刑,大概會被勞動改造三個月, 要是法官念其初犯, 法外開恩,說不定只用拘留個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