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了反而讓百善堂,看管的更嚴格, 從那之后,林志東去私房菜吃過好幾次,卻總是見不到翩翩。 至于,去百善堂打探贖身的事, 人家辦事員,不屑地瞥了一眼, 冷冷的一句話,就把他頂回來了, “不好意思,依據有關規定,不行!” “為啥不行?” “第一,你不是直系親屬,第二,《未成年人保護法》!” 我勒個去,林志東差點吐了, 你們剝削未成年人打工掙錢,還好意思說我? 然而,這個,從道理上說,還真沒錯, 你一個外人,憑啥替人家贖身? 再說,人家才十四五歲,距離十八周歲,還有三四年呢! 名義上,百善堂是孤兒法理上的“監護人”, 而百善堂不屬于私人所有,因此,提前贖身的事,無解。 當然,這是擺在臺面上的說法, 私底下,只要搞定內府、百善堂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