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貧窮的山村,家里除了過年能吃上肉,平日里哪家都舍不得吃肉。而且,今天這頓飯是臨時決定了,那時候也買不到肉了。這應該是三叔公家唯一的肉,平時都舍不得吃,今天拿出來吃了。三叔公開了程景默帶來的兩瓶酒,倒了兩杯,兩人邊喝邊聊。沒想到,程景默和三叔公倒是挺聊得來。兩人吃完飯,抬著酒杯進了堂屋繼續聊。這應該是除于向陽外,第二個能和程景默聊到忘記時間的人。于向念對三叔奶說,“我第一次見程景默這么能說!”三叔奶瞥了眼專注聊天的兩人,“也算是撿娃和你三叔公投緣。”于向念就開始打聽程景默以前的事。從三叔奶的口中得知:程景默是在一個大雪天被程花子撿來的。那天,程花子進山打獵迷路了,遇到一只狼叼著一個小孩,便開了一槍。狼扔下小孩逃走了,程景默被撿了回來。那時候程花子和木煥珍已經結婚三年多了,一直沒有小孩,就撿了程景默當自己的娃。“你說也是奇怪,撿娃剛撿回家沒兩個月,你婆婆就懷上了,然后接連就生了六個。程花子隨便進趟山都能打到獵物。”“撿娃是程家的福星,可程家啊···”三叔奶嘆口氣。于向念不知道為什么因為三叔奶嘆的這口氣,心緊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