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得到處都是血糊糊的。 然后會有組織液流出來,黃水血水,和那臟病一樣。 但其實,并不是。 汪明月知道自己沒有救了。 她沒有想過,自己會得這種病死。 活著還有什么意思呢? 一天又一天,沒有人和她說話,清云哲給她喂食都是吊在籃子里,早晚是饅頭,每天一頓飯,吃完后就摔盆子,倒地垃圾桶里扔了。 不摔碎,怕別人揀去了麻煩。 這種生活有什么意思呢。 汪明月不想活了。 直到人生的最后時刻,她都沒有真正的后悔。 她是沒有辦法的,她為了自己的好日子,她沒有做錯,她只是運氣不好,生了一個智商奇高的女兒。 如果她女兒是一個普通孩子,哪怕接回來了,按她的做法,也是按在爛泥里起不來頭,這樣,她就可以一輩子過得很好很好了。 到她死了,她會給親生女兒留點好東西的。 但現在,全毀了。 生那個討債鬼的時候,要是狠狠摔一下,把她腦子摔壞就好了。 可惜現在,說什么都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