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4章 可以干,但沒必要!
翌日清晨。
鴻蒙國際那邊便聯(lián)系了柳亦菲。
告訴她,鴻蒙國際那邊已得到林昊的通知,讓柳亦菲新建影視城的準(zhǔn)備即可,錢不是問題。
沒了后顧之憂后。
剛化了一個美美的妝的柳亦菲。
便給林昊打去電話。
“喂,林昊,下午兩點半,我就要正式召開記者招待會了,你有沒有空,我想......”
雖說林昊先是給她投了三十億,讓她成立亦菲影視,表面上柳亦菲是這個公司的法人,也是唯一的股東。
但如今這個年代,凡是開公司的人或者一些大型集團公司,都會把公司的注冊地弄到海外,進(jìn)行合理避稅。
在華夏這樣的公司不勝其數(shù),一些大一點的公司每年省下來的稅收至少也有幾十億或者上百億。
當(dāng)時柳亦菲在注冊亦菲影視公司的時候。
潘思明便建議她,將公司注冊到海外。
而且在注冊海外的同時,再搞一個海外的離岸公司,通過離岸公司來控制亦菲影視公司。
接著再把這個離岸公司交給一些靠譜的信托基金會進(jìn)行管理。
這樣的話,表面上看亦菲影視的控制人是柳亦菲,但最終的受益人卻是林昊。
如此,林昊雖說和亦菲傳媒?jīng)]有半毛錢的關(guān)系,也沒有海外離岸公司的任何股權(quán)。
可林昊卻能夠這樣堂而皇之的享受亦菲影視公司的全部收益,且還是亦菲影視公司的最高掌控人。
現(xiàn)目前,很多有實力的公司都是這樣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