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把他打暈控制起來。完事改天再潛入偷走他的警服。這拿他這個市治安局偵查支隊的偵查員當什么了?若是傳出去。他阿泰還怎么在市治安局立足?還怎么在偵查支隊立足?治安局跟偵查支隊的人又得怎么看他?哪怕說這種事兒也怪不到他阿泰的頭上來,更不至于挨什么批評處分。但是。基于前一天他被對方潛入家中劈暈釘在‘恥辱柱’的情況下。對方再次破門潛入盜走了他的警服這一出,一旦說出去,定然讓他少不了遭到無盡的議論跟背地里的恥笑。如此一來,又得讓上級領導如何看待他?本就已經黯淡的前途將會變得更加無光!“不行,不能將這事上報給偵查支隊那邊!否則偵查支隊一定會跟進,一定會懷疑那個雜碎身上的警服由來!”冷靜下來的阿泰粗喘著呢喃道。先是望遠鏡的失職,然后是被對方潛入家中劈暈控制..利用他的面孔身份盜走了‘6·21案’卷宗,如今又是被對方二次潛入家中盜走警服。這一連串的系列發生交織起來赫然擾亂了他的心智。為了所謂的面子。為了所謂的不讓‘恥辱’進一步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