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門的警察看到車縫里的我和羅姿,先是驚呆,最后居然大笑起來。 羅姿扯著嗓子,大聲呼喊:“笑什么,快把他弄走”。 車門外的兩個警察聽了,一人抓住我一只腳,就往外拽。 盡管我手不能動,但雙手還在羅姿身上。 被這么一拽,不由自主四從她脖子到腳一路下來。 羅姿快被氣死了,恨不得扒了我的皮! 這分明就是裝給別人看的! 我覺得她內心里還有一絲小小的……歡喜。 沒有了我的重壓,羅姿馬上就彈跳起來,下了車,抬腿就是一腳,踹了我一個趔趄,然后大步向警局大樓走去。 我一陣郁悶。 這叫什么事啊? 到了警局,三個警察把我直接帶到了審訊室。 一張椅子,面前就是審判桌,坐著三個警察,羅姿此時正憤怒地睜大眼睛。 我剛坐在椅子上,就聽到母老虎一聲厲喝: “阿哲,老實回答我們的問題,你到底殺了多少人,放了多少火?” 我去! “我在班緬里殺人放火,跟你們有關系嗎?” “不許頂嘴!”一個中年男警察表情嚴肅,聲如洪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