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齊墨!” “性別?” “……” “男!” “年齡?” “二十一歲。” “昨天晚上九點到十點,你在哪里?” “昨天晚上九點,S賽嘛,我在家看BLG打T1。” 齊墨撓了撓頭,不假思索道。 “哦?” 負責審訊的警官姓李,看起來也就三十出頭,顯然對這種事,已經有了一定經驗。 “那,這場比賽,誰贏了?” 李警官也就是隨口一問。 畢竟,這等早就找好了理由的罪犯,他們往往會把細節記的異常清晰。 在這種小事上,他們才不會出差錯。 更何況。 眼前的這個二十一歲的年輕人,還不是一個普通的殺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