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不想跟我生孩子?
很快,提議湖廣納糧改納銀的戶部左侍郎韓福,上了道令人乍舌的奏折。
請令湖廣府衙諸司對于辦事吏典采用新的招任方式——納銀免考候選,以補湖廣今歲所留京儲之數。
湖廣不肯出銀子又不肯納糧,那就“賣官籌銀”好了。
說是賣官,其實沒那么難聽,但范圍更廣。
因為吏典是由朝廷任用、在吏部注冊、地位低于官的公職人員。
吏典是府縣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他們負責管理文書、征收賦稅、維護治安等日常事務,是地方官府中重要的吏員群體。
大梁王朝開國以來,吏典來源主要有四:僉充、罰充、謀充和告納。
僉充是官府從本地百姓中僉派充役,標準是誠實、年輕、識字能書,禁市井油滑充吏。
罰充吏典是對犯有罪過或表現低劣的官員、進士、舉人、監生、生員的一種懲罰措施。
謀充即老百姓主動謀求充吏。
對于普通老百姓,吏典也是官老爺,那可是相當吃香的。
可獲俸祿、優免稅賦,更有許多額外收入,因而許多平民百姓暗中營求,期待著改換門庭。
廢帝在位期間,朝廷為緩解財政危機,曾經實行過“告納充吏”,也就是“賣官”。
也就是,老百姓輸物納銀,朝廷給與吏典名額。
自那以后告納充吏逐漸盛行,從而基本取代了僉充的方式。
以前,這部分納銀的收入被當地官員收入私囊。
韓福這道奏折,就相當于把這條已經實際執行了很多年的政策,上升到朝廷層面。
最大的變化就是,告納的收入歸朝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