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確切和完備的證據(jù)之前,他們不能隨意的指向。 這就是警察該有的嚴謹態(tài)度。 “那怎么才能證明呢?”高翔又問到。江伊的臉上卻露出了一絲苦笑。 “一般來說這種模仿是為了報復真兇,如果殺死馮曉娟的是馬天平和羅明,那么殺死馬天平和羅明的兇手就有可能使用模仿作案,當然這只是其中的一種可能。”江伊說到。 陳教授也擺了擺手。 “人的心理是最難猜測的,有可能有些案子有邏輯,但也有可能有些嫌疑人的行為完全沒有邏輯,所以,咱們要找到證據(jù)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