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道歉有用的話,還要律法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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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話,韓仁貴的母親站出來說道:“事情是這樣的,早上這個何雨柱同志,突然跑到我們大院,讓我把屋子里的東西搬走。他也沒有跟我說他是在執行公務啊!”
聞言,何雨柱很平靜的說道:“我的確沒有執行公務,我就是要搬來這里住,看到那兩個屋子里面有東西,讓你們搬走,這有什么問題嗎?”
“可是你沒有房屋租賃合同啊!”韓大媽不依不饒的說道!
何雨柱搖了搖頭,沉聲道:“我不是告訴你了,我不是租房,這個房子本來就是我的,整個大院都是我的!我來這里住,難道還要租賃合同?”
“可是你也沒有房產證啊?”韓大媽不放過任何狡辯的機會!
何雨柱沒好氣的說道:“我都跟你說了,我不是沒有,我只是忘記帶了而已!”
韓大媽冷哼道:“那我們也不知道你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萬一是騙子呢?”
一旁的韓仁貴也是點了點頭,趁機說道:“就是啊!誰知道你是不是騙人的!再說了,就算你是軍管會的,你一個月工資也才幾十塊錢,你哪有那么多錢買這么貴的四合院?”
何雨柱沒想到這一家子竟然這么能狡辯,他黑著臉,冷冷的說道:“這個大院可不是我自己買的,是我們家祖傳下來的。
你們要是覺得我說話的話,可以去街道辦查查,看看這套四合院是不是我的?
對了,吳有才不就是街道辦的嗎?你回去查一查不就知道了嗎?”
雖然房產證也能證明這房子是他的,不過吳有才去街道辦,比他回南銅鑼巷還要近,所以他干脆讓吳有才去街道辦差!
吳有才一聽,急忙點了點頭,屁顛屁顛的跑回街道辦去查詢了。
十分鐘后。
吳有才再次回到了這個大院內。
此時,他一臉恭敬的說道:“那個,剛才我回去查了,這套房租的主人,的確是何雨柱同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