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樂搖了搖頭說,“我啥時候說要用自己的名義注冊了,你去鎮上找我堂妹李敏,就以她的名義注冊,我會跟她說的。” 吳俊才突然愣住了,但很快他就想明白了,社會上很多的企業法人代表其實都不是真正的老板,而真正的老板都是躲在幕后的。 這好像叫什么,“規避風險。” 其實吳俊才想錯了,李小樂并不是要李敏替他承擔什么責任,這只不過是李小樂送給李敏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