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有任務,如果偷不到足夠的錢,他們回去就沒飯吃,甚至還要挨一頓毒打。 而且他們不能有錢,所有的錢全部都要上交。 要是發現誰藏了錢。 就得被關在狗籠子里。 還有一幫人,都是殘廢,這幫人就上街乞討,乞討來的錢,全部上交。 地位和阿五他們差不多。 管著他們的一幫人,則以慶為姓,都是慶爺養大的,跟他的干兒子差不多。 這些人就用來管著阿五他們,處理一些見不得人的臟事,待遇也好很多。 另外,慶爺還養了一大批混混,這些人都有自己的名字,用來公開活動。 比如上門討債,上門談判,給人看場子,撐門面,擺場子,都需要用到這些人。 什么阿五阿六的,慶一慶三的,他們一般不是露面的。 這已經不是扒手那么簡單了。 我面對的一群訓練有素,規矩森嚴,有勢力的專業團伙。 我得小心再小心。 說實話。 我殺了陳龍之后,我也飄了一陣子,我覺得我殺了人,我跟普通混混就不一樣了。 那些不敢殺人的混混,理應怕我。 我比他們都要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