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他們敢于出賣一切
《宋刑統》規定:“諸博戲財物者各杖一百,贓重者各依已分,準盜論。其停止主人及出九和合者,各如之。”
《元典章·刑部十九·禁賭博》:“若有賭博錢物并關撲諸物之人,許諸人捉拿到官,各各決杖七十七下。”
現在大明剛剛立國,《大明律》還沒有頒布,對于關撲賭博的處置也沒有正兒八經的條款,地方官府的官老爺們要么就是“按往常慣例處置”,要么就是看自己心情處置,更多的則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根本就沒人管。
現在楊少峰忽然提到要嚴禁關撲賭賽,王瓊在暗自佩服的同時,卻也不免有些好奇:“楊知縣似乎很是反感關撲賭賽?”
楊少峰笑了笑,反問道:“倘若百姓都去關撲賭賽,誰人還來耕種開荒?若是無人耕種,本官卻又上哪里去征收賦稅?到時朝廷問責下來,那些關撲賭賽之人又有誰會替本官受罪?”
王瓊點了點頭,又指著路邊的眾多農田問道:“自從下官到了山東地界,一路上所見多是荒地,難得寧陽縣百姓能這么快恢復生產,想來楊知縣也是出力頗多?”
楊少峰笑了笑,也不藏著掖著:“其實是本官耍了個小聰明,借著鄉紳地主們都跟著韃子一塊兒逃走,整個寧陽縣無論官地還是私地都無人問津的時候,把這些土地都分給了百姓。”
王瓊微微皺眉,問道:“這些地……似乎都是新開荒出來的?原來的官地也就罷了,那些鄉紳們也任由私地荒著?”
楊少峰嗯了一聲:“分情況吧。有些沒腦子的蠢蛋為了向韃子靠攏,會改胡名,說胡語,穿胡服,故意將家里的地荒了當做草場。”
“還有些就是單純的又貪又壞——他們把地荒著不是為了變成韃子,而是不愿意把地佃給百姓,等百姓活不下去的時候,他們再低價收了百姓手中的土地。”
“至于說百姓揭竿而起,或者像現在一樣跟著韃子北遁逃生,卻又不在他們的考慮范圍。”
“楊某記得有位姓馬的先賢說過,只要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潤,那些不法商人和豪強就敢于踐踏世間所有的法律,倘若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他們就敢于出賣一切,包括良心。”
后世總說大明亡于文官集團——其實這是一個極其扯蛋的說法,因為文官本身自己一大堆派系,各個派系之間也斗的要死要活。
實際上,大明是亡于既得利益集團,這個集團里不止有文官,同樣還有鄉賢士紳,有勛貴,有太監,唯獨沒有皇帝和百姓。
王瓊也陷入了沉默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