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跟衍圣公府有仇?
過完了七月,高粱和豆子全部收完之后,地里的農活就漸漸少了些。
但是農活少了并不意味著百姓可以閑下來了,畢竟收完莊稼之后要翻地,翻完地之后還要平整土地,平整完要施撒糞肥。
直到秋分之后,寒露到霜降之前的這段時間,百姓們就要開始耬播冬小麥。
在施撒糞肥到耬播之前的這段時間,是百姓難得能夠輕松一些的時候,但是這個輕松也只不過是相對而言,因為百姓們還要利用這段時間開始為霜降之后開荒做準備。
至于說楊少峰這個知縣大老爺……
嚴格意義上來說,楊少峰這個知縣大老爺其實比百姓們還要慘的多,畢竟沒有人給百姓放假但是也沒有人規定老百姓必須上班,只要不怕因為沒有收成而被餓死,完全可以想怎么休假就怎么休假。
而楊少峰這個知縣大老爺卻必須每天上班,一年到頭只有三天假期,元旦放假一天,冬至放假一天,還有朱重八朱皇帝過生日的那天也會放假一天。
除去這三天的假期之外,《明會典》規定曠工一天就要被笞二十,缺勤累計達到二十天將受到杖打一百大板的懲罰。
相比之下,《唐會要》和《唐律》記載的大唐時期,對于曠工的懲罰就要輕很多,《唐會要》記載曠工扣一季度俸祿,后來又改成了扣一個月俸祿,遲到的每次按照工資標準,每貫工資扣二十五文錢。
而在《唐律》當中,曠工三十五天的會被判一年,軍事重鎮和邊疆地區的官老爺們如果曠工三十五天就要在此基礎上罪加一等。
當然,大明對于曠工的規定是一回事兒,像楊少峰這種知縣老爺們在曠工之后是否會被懲罰就是另外一回事兒了。
畢竟,知縣老爺們是否曠工,要看縣里的佐貳官是否齊全,也要看記錄考勤的小吏是否會如實記錄。
如果是像寧陽縣這種既沒有佐貳官也沒有小吏的窮縣小縣,記錄考勤這種事情就只能楊少峰這個知縣老爺自己來做。
那么問題來了:在沒有御史跑來巡查的時候,在沒有其他監管的前提下,誰又會給自己如實記錄缺勤呢?
反正楊少峰從來都沒有給自己記錄過缺勤。
從寧陽縣的出勤記錄來看,楊知縣自從上任之后,幾乎每天都是準點應卯,按時下班,每天都勤勤懇懇的巡視鄉里,勸課農桑。
而實際上的情況則是楊知縣有點兒起床氣,所以每天都是睡到不氣了再起床,吃完早飯之后才會去八社十六閭的地頭閑逛一圈,等回縣衙吃過晌午飯之后還要睡上一覺,下午就是看看書或者跑到養雞場和養豬場里逛一圈,然后就等著天黑睡覺。
跟京城的官老爺們比起來,自己每天都能睡到自然醒,不用早早的起來準備上朝,每月的俸祿也花不完,雖說還沒能完全實現雞肉和豬肉自由,但是雞蛋、鴨蛋自由總是實現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