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7章 這套行政體制的本質
“其實并不少,我們除了農業稅,還有消費稅以及種種關稅。”
關于御前樞機的收入,圣庫部其實有過估算。
教皇國中央必須要有每年5萬金鎊的收入,才能保證財政的收支平衡。
盡管霍恩一直在宣揚良性赤字的概念,但這個時代最先進的觀念都只認為應該收支平衡,量入為出。
教皇的權力雖然是無限的,但霍恩還是盡量少用這種權威去強行壓服。
每一次他使用個人權威,都是對政府權威的損耗。
在關鍵的時刻可以用,不關鍵的地方還是少用為好。
至于中央的收入除了農業稅之外,還來自于其他幾個方面。
第一個就是宮營工坊,對于之前富商以及領主們遺留下來的工坊產業,霍恩采取了兩種策略。
要么就是按照原先的上貢體系,每年給救世軍一部分利潤,但救世軍會參與運營。
要么就是贖買,一次性湊一筆錢給救世軍,買斷這間工坊的所有權。
兩者的主要目的都是籌集軍費。
尤其是后面那一點,讓不少領主的城市管事人成為了工坊主,同時也讓不少鄉間的小地主變成了工坊主。
第二個就是關稅、印花稅、消費稅。
這就不得不提到即將實行的對集市和城市商業區的監管。
這個時候的人們進行物資交換,并不像后世那樣有專門的商人去鄉下收,收完了放到菜市場或者超市里賣。
但在鄉村的某個區域有專門的集市,甚至不是每天召開而是每隔十天召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