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應,看周圍人的反應!” 李建業下意識脫口而出,言罷,他為之一頓,立馬意識到什么。 “你意思是......” “我們可以繞過案件本身,觀察對方的歷史反應,錨定時間點,隨后側面追查所犯下的罪!?” 徐嚯笑著點了點頭,“聰明。” 案發后的反應從哪方面看? 舉個例子。 上一世徐嚯參與過一起藏尸案,案件受害者是個不足十歲的女孩,而兇手,第一批追查的人壓根沒查到,三年后由徐嚯接手。 一天,他只用了一天,甚至不到一天便完成了結案! 徐嚯逮捕了一位同村三十歲的男人。 從哪看出的? 就是異常行為! 趕到受害者家中的時候,其父母已經度過了悲痛欲絕的階段,只是有點傷心,周圍的鄰居也只是略微感慨,但這個男人卻很熱心,善心到比受害者父母還上心! 他的行為,超脫了自身所在的等級應有的表現! 隨后稍微一查,發現第一批偵查時,對方也是如此,但他和受害者家屬的關系又屬于八竿子打不著的那種...... 之后針對此人,最終找到尸體埋藏地點,偵破此案。 “異常行為的出現,往往是情緒又或是心理層面出事,如約會,相親,和喜歡的女孩獨處,都會因情緒激烈所產生異常行為,如手腳無措,語塞與心跳加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