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7章 滿清寶藏
又按槍矛、刀盾、弓弩等兵種不同,甲胄形制亦略有不同。計甲重則在40~70斤不等。
有能力打造甲胄的就有資本謀反。
所以在中國古代有一個極為夸張的說法,就是“禁甲不禁兵”。
蓄養一定規模的家丁和私兵有時候都沒有事情,但是卻不能私藏甲胄。
所謂“一甲頂三弩,三甲進地府”,古代一件甲胄可以抵三把弓箭,而私藏甲胄是需要被抄家滅族的。
歷朝歷代的政治制度或許大不相同,但是對于私藏甲胄來說,都是格殺勿論。
因為菜刀以及鋤具都是百姓必須的用品,家里有這些東西自然是非常正常的,但是若是有了甲胄,不用審判直接就可以就地斬殺。
《唐律疏議》里規定,私自藏有一領甲胄和三張弩機的,就要流放兩千里了。
私自藏有三領甲胄和五張弩機的,就可以直接判絞刑了。
私藏者有罪,私自生產的更是罪加一等。就算撿到的,超過30天內不送官的,也就和私藏者同罪。
乾隆帝還曾說過這樣一段話:
“近聞民無兵器,不能御侮,賊反得利,良民受其荼毒。今思炮與甲胄兩者原非民間宜有,仍照舊嚴禁。其三眼槍、鳥槍、弓箭刀、槍馬匹等項,悉聽民間存留,不得禁止。”
簡單翻譯一下就是:為讓百姓們更好的保護自己的人生安全,官府可以允許其私藏三眼槍、鳥槍、弓箭刀、槍馬匹等兵器。
但是,大炮和甲胄這兩樣兵器,是絕不允許私藏的。
李前進摸了下冰冷的鐵甲幻想,要是在古代他絕對有了逐鹿天下的資本。現在這些東西只能是堆無用的廢鐵。
當然,在清朝時漢人是絕對不允許進入長白山的,更不可能找到這里。
走出這間玄武倉室,對面的倉室墻上刻著一只背插翅膀的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