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取舍(下)
其余工部官吏,包括新任的工部右侍郎何鑄,看了看胡尚書所在的正中公房大門,又看了勾龍左侍郎禁閉的房門,也覺得無趣,只能面面相覷,然后速速用掉加餐,便各懷心思,轉回辦公去了。
話說,原本趙官家幾乎要憑著七年天子的威信將事情給冷處理掉,然而,太學生這個群體實在是活力十足,一朝起了不滿,便直接伏闕上書,卻是讓此事再無回避可能……即便是趙官家,在經歷了陳東冤案之后,也必須要拿出十二分的認真態度來應對此事。
太學生加伏闕,效果的確是立竿見影的,第二日,胡寅便正式發出了自辯文告,一式兩份,同時交予都省與樞密院,前者是給自己上級也是給官場看的,后者是例行的,需要樞密院轉交給官家看的。
&; 與此同時,胡安國也在太學的影壁后貼出了自己的署名回復,卻是從自己的角度,對此事做了闡述。
不過,即便是這對父子的回復,也顯得非常激烈,竟然是半點沒有妥協之意。
按照胡寅所言,他的同鄉大儒劉勉之指責他在家里的時候跟‘世母’不能‘融融泄泄(形容母子和睦)’,那是實情。但問題在于,‘融融泄泄’本就是母子之間才該有的事情,自己自幼被拋棄,自有父母諸弟(指胡安國一家),如何要與自己‘世母’,也就是自己父親胡安國的三嫂再融融泄泄?
話說了很多,肯定不止這一點,但最重要的就是這一點——胡寅從根本上否定了自己是生父生母的兒子。
而與此同時,胡安國對太學生的回信中雖然委婉了很多,卻也指出來,他當初在胡寅祖母的許可下收養胡寅時才二十五歲,妻妾俱全,所以不可能是為了延續子嗣而進行的過繼收養……而是胡寅生父生母遺棄了胡寅之后一種對棄嬰的收養。
換言之,胡安國也是支持了胡寅的言論,他也認為胡寅是被生父母遺棄的子女,雙方在一開始就已經沒有了直接關系,新的關系是從他這里建立的‘世父、世母’與‘侄子’的關系。
但是,這種解釋,只是將大家知道的事情給做了一個梳理與解釋,然后公開的擺了出來,并不能服眾……因為本質上大家在意的是胡明仲明知道那是生母卻不把對方當做生母來看的行為,而不是什么遺棄與過繼。
真當劉勉之跟胡家關系那么近,不知道里面的彎彎?
更何況,胡寅依然沒有提及任何請辭的語句,哪怕是名義上的避嫌式的請辭也沒有。
故此,解釋交到了都省,都省左右為難,為公開文書傳到官員與太學生那里,輿論熱度不減,甚至連一些官員都被胡寅的姿態給激怒了。而另一邊,樞密院將奏疏交給趙官家后,便做好了趙官家私下召集宰執進行討論的準備,但趙官家卻如胡明仲一般臭脾氣,也是見都不見諸位宰執,只說過幾日旬日大朝上正式討論此事。
當然了,不見也是一種態度,就好像之前不作表態一樣,大家都早就已經看出來趙官家是要死保胡寅了,此舉怕也有在給宰執們施壓的意思。
話說,這件事情從一開始冒出來以后,趙官家的態度便如一層陰影一般籠罩著朝堂上的所有人……而且說句實在話,胡寅的身世確實情有可原……故此,不要說趙鼎、劉汲這些人,便是馬伸、李光等人到了眼下地步,也只是盡自己的職責,并不想咬死的。
至于張浚那群人,就更不用多說了……也就是劉子羽,他兩個弟弟,一個跟劉勉之是至交,一個跟胡寅是至交,此時有些小心。
但問題在于,這件事的根本并不在朝堂上,而在于民間輿論,趙官家也堵不住悠悠之口,不然哪來的太學生伏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