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財稅改革之三
不得不說,中國歷史太長了,很多制度都能在故紙堆中找到答案。
唐代一開始也是這種制度,比如有口分田、永業田,口分田占大頭國有,永業田是小頭,私有,宅園同樣私有。
永業田交易需要朝廷批準,宅園民間自己就可以交易,無需批準。
但這種土地制度,執行到武則天時期,基本趨于瓦解,取而代之的是對土地私有權的確認。為了抑制兼并,武周出臺法令,規定土地買賣需到官府備案并且批準。
艱難以后,隨著兩稅法的推出,朝廷基本已經放棄了對土地兼并的抑制。
不過,唐朝并不是亡于土地兼并,甚至后繼的宋朝,也并非亡于土地兼并。
兩稅法的推出,針對一戶持有的土地數量征稅,令朝廷的財政能夠維持。
土地多的多交稅,土地少的少交稅,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并的熱情,事實上直到唐末,都沒有什么超級大地主出現。
夏朝在土地政策上承前制,只不過強調了一下,土地買賣需要官府批準,否則不作數。且因為戰亂以及一百五十年藩鎮割據等因素,土地相對平均,大地主的數量比起唐末,甚至還少了很多。
如今也沒太多人有興趣投資土地,因為找不到足夠的人來耕種。
但江南或許是個例外。
“你有什么想法?”邵樹德問道。
“田地分上中下三等,上田、中田、下田的稅率并不一樣,兒覺得,是不是可以在土地數量上效仿此事,執行不同的稅率?”邵觀誠問道。
邵樹德沉默了一會,道:“讓你少去勾欄聽曲,多下鄉走走,你偏不聽。累進稅都能想出來,你這是嫌天下太安穩了啊。此策不好,別亂來。”
邵觀誠一窒。
邵樹德放下奏疏,耐心地向他解釋:“帝王偉力在于集眾。一旦眾叛親離,與孤家寡人沒什么區別。朕是有足夠的威望,有時候可以欺壓百姓,打壓將官,但凡事都有個限度。欺壓一次無所謂,兩次、三次甚至五次、十次,或許都沒事,但第十一次,可能就出問題了。朕大力移民,已經讓很多人心懷不滿了,不能一而再再而三行此操切之事。”
他的話很明白。
他是個威望卓著的開國君主,任性的能力比絕大部分帝王都強,而且強很多。但終究有個極限,他也不知道極限在哪里,但最好不要去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