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應方道:“這自主申報與之前的收稅制度恰好相反,之前是在收稅前先查明一切,然后再去收稅。而自主申報,是先將稅收上來,然后再去抽查。此中區別就在于,前者違法的可能性小,因為你若不交稅,馬上就會被抓到官府去,故此大家都會交稅。但是后者,難免會有人選擇投機取巧,可一旦被查到,那就是違法,就要處以刑罰和罰金。在汴梁一些大地主直接被判的傾家蕩產。”那些大地主只覺背脊發涼。之前那種方式,衙差上門催稅,雙方可以進行博弈,什么都可以談得,一般來說,是不會觸犯法律的。實在不行,那就交唄。但是自主申報,極有可能會違法。因為自主申報是稅后再查,那就已經成定局,一旦抓到,那就是偷稅漏稅,必然是要受到處罰的。一旁的曹奕道:“據說此法就是專門為諸位這種大地主準備的。首先,一般百姓就一張地契,就是想要隱瞞,也難瞞得住。其次,如果我是警司,我也會選擇先抽查大地主,只有地主才有錢罰。”眾人聽罷,無不恨得咬牙切齒。“豈有此理!這公檢法真是狠毒啊!”“我就知道,他們肯定沒安好心。”“不行!咱們決不能束手就擒。”談到金錢,那就沒啥可說的。就是刻骨銘心的仇恨。必然是不能妥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