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讀書人不應只有皓氣長歌
朱由崧認真研究了明朝的縣政后,發(fā)現(xiàn)太操蛋了。
一個縣那么大,有的縣人口幾十萬,但是有朝廷正規(guī)編制指派的官員只有四人。
這四人分別是縣令,縣丞,主簿和典吏,其中典吏還是個連品級都沒有的官,稱之為“未入流”或者是“流外官”。
縣衙共有六房,分別是吏房、戶房、禮房、刑房、工房、兵房,對應朝廷的六部,還有一個專管公文檔案的承發(fā)房。
這些都是由地方上的小胥吏擔任,在吏部掛個名,并沒有中央朝廷的正式編制。
而且一個縣令的權力也太大了,和要管的事太多了,極少有人能勝任那么多繁重政務。
所以縣衙大小事務都被把持在這群小吏手中。
一方縣令往往壓不住這些地方小吏,縣令心里討厭和看不起這些地方胥吏,又因為政務繁多,不得不倚重這些胥吏辦事。
最后造成行政者無權,有權者非行政決策者的混亂局面。
明末中后期時,考核一個縣令的政績標準,又完全是以催征為主,全國各縣官吏無不“日夜從事,唯急催科”。
為了完成征派任務,各地知縣胥吏全然不管百姓死活,還趁機盤剝。
本來,有田才有田賦稅收,到了明中后期,天下能收稅的額田已少了一半還多。
朝廷失去的稅額田被官僚士紳衿地主利用“飛灑”、“詭寄”等手段侵吞了。
田少了,上頭要的田賦稅收卻絲毫不能減少,于是,知縣為了完成任務,把這些稅賦全部壓在農(nóng)民身上。
所謂的滅門知府,破家的縣令,就是這樣來的,都這樣了加上天災,自然就官逼民反了。
而且朱由崧覺得明朝太多行政制度嚴重不合理,縣令也有難處,要伺候和討好頭上一堆的婆婆。
以往歷代皇帝不是不知道皇權不下鄉(xiāng)的弊端,為了加強皇權的統(tǒng)治,每年便會派御史欽差大臣巡查地方政務。
這樣一來,一個縣的政令除了上頭有知府、分巡、分守二道干預外,還要應付各種巡按御史。